各教学单位: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新进教师助教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17〕328号)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助课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17〕329号),为做好本学年新进教师助课制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9-2020学年助课期满的专任教师及其导师。
二、考核时间
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9日。
三、考核办法
1.请各有关院部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安排本学期助课期满新进教师及其导师的考核工作。
2.各院部对《助课工作登记表》《新进教师助课工作考核表》《新进教师培养指导工作手册》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对助课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填写鉴定意见。
3.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综合本学期考核情况,确定助课工作质量等级,并按等级拨付助课工作量补助。
四、有关要求
1.新进教师应按助课工作的要求,如实记录助课期间的工作情况,并向所属部门提交以下材料:助课工作登记表(3份,交教发中心1份、人力资源部1份、院部存档1份)、新进教师助课工作考核表(1份)、听课记录表(不少于32学时,如试讲已提交则备注说明)、培训心得(不少于6次);导师对新进教师助课期间的工作要做出考核鉴定,同时导师提交《新进教师培养指导工作手册》(1份)及听课记录表。
2.各院部考核小组按照要求对新进教师助课及其导师在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将各类考核资料及考核结果汇总表于6月28日之前交教师发展中心。
材料所需的表格及模板请到教师发展中心网站资源共享下载。
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