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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新进教师助课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07    点击:

 

 

各院部:

按照《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新进教师助教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17328号)及《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助课指导教师管理办法》(重工商大融〔2017329号),为做好本学年新进教师助课制度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2017-2018学年助课期满的专任教师及其导师。

二、考核时间

201868日至2018622

三、考核办法

1.请各有关院部成立考核小组认真安排本学期助课期满教师的考核工作。 

2.各院部对《助课工作登记表》《新进教师助课工作考核表》《新进教师培养指导工作手册》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对助课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填写鉴定意见。

3.教师发展中心会同教务处综合本学期考核情况,确定助课工作质量等级,并按等级拨付助课工作量补助。

三、有关要求

1.新进教师应按助课工作的要求,如实记录助课期间的工作情况,导师对新进教师助课期间的工作要做出考核鉴定,同时提交《新进教师培养指导工作手册》,并向所属部门提交听课记录及其他教学任务完成情况的材料。

2.各院部考核小组按照要求对新进教师助课及其导师在本学期的工作进行认真考核,将各类考核资料于620日之前交教师发展中心王莉莉老师。

 

  

 

  

 

教师发展中心

 

                                                   201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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